内容简介
在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扭转的必然趋势。2001年12月我国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成员国,这标志着我国已开始全面融人世界经济贸易体制,意味着我国将按照WTO规则以及人世承诺,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2002年至2006年是中国加入WT0的五年过渡期,根据WTO的相关原则、规则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是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可持续发展、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等新鲜时代命题都对经济法部门法的发展和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国经济法的各个部门法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了发展理念、安全理念创新,并适时更新了经济法的部门法体系。这样,经济法所强调的国家为一方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或称调节、协调、调制、管制等),就成为贯穿整个部门法研究始终的一条红线,成为真正反映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市场失灵的矫正和“看得见的手”的干预。
目录
1.中国经济法部门法五年研究综述
2.宏观调控法五年研究综述
3.计划(规划)法五年研究综述
4.财政法五年研究综述
5.税法五年研究综述
6.金融法学基础理论五年研究综述
7.中央银行法五年研究综述
8.商业银行法五年研究综述
9.证券法五年研究综述
10.保险法五年研究综述
11.国有资产法五年研究综述
12.价格法五年研究综述
13.社会保障法五年研究综述
14.知识产权法五年研究综述(专利法)
15.知识产权法五年研究综述(商标法)
16.知识产权法五年研究综述(商业秘密法)
17.知识产权法五年研究综述(著作权法)
18.审计法五年研究综述
19.对外贸易法五年研究综述
20.外资法五年研究综述
21.反垄断法五年研究综述
22.反不正当竞争法五年研究综述
23.产品质量法五年研究综述
2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年研究综述
25.会计法五年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