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学论文写作,有普遍的规范和共通的方法。《法学论文写作》作者在英国读书写论文时,曾在名师指导下受过专门的学术训练,此后在《中国社会科学》做过编辑,对于论文写作有深入的了解。本书分选题、文献、调查、论证、部件、行文、伦理七个部分,每部分从学生常见的问题入手,用通俗易懂且轻松有趣的语言,用详实的例子,细致讲解了法学论文的写作。《法学论文写作》对于法学本科、研究生以及博士生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法学论文写作》面市后,将会成为为实用和贴心的论文写作指南。
经常书评
这是我所看过的关于论文写作“贴心”的著作。从选题、文献到内容的展开,再到常被忽略的细节乃至写作伦理,它完整地叙写了一篇论文从孕育到结果的过程。在法学院我们常常写论文,却总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这本书构建起一个完整的系统,读后获益颇多。
——读者评论
目录
第一讲 选题
一 何为法学
二 何为论文
三 选题的基本要求
四 选题的一般过程
第二讲 文献
一 穷尽相关文献
二 法学文献概览
三 文献检索方法
四 文献的保存
第三讲 调查
一 现场观察
二 深度访谈
三 问卷调查
四 文献分析
第四讲 论证
一 状况描述
二 属性分析
三 原因分析
四 功能分析
五 法律解释
六 政策建议
第五讲 部分
一 标题
二 导论
三 结论
四 引注
五 作者信息、题注、附录和参考文献
六 目录、摘要和关键词
七 英文翻译
第六讲 行文
一 措词
二 句段
三 章节
四 排版
第七讲 伦理
一 社会调查中的伦理
二 学术论文中的称呼
三 批评和商榷
四 假引和抄袭
五 署名和致谢
六 投稿和转载
附录
1.有关法学研究的参考文献
2.本书所引的相关著作
3.本书作者的相关文章
试读
“老师,我写什么好呢?”这是我听到最多的一句话。
我从来不为学生指定题目,你写这个、他写那个——以后也不会。老师布置的,学生不一定有兴趣、有能力写。更重要的是,老师给定题目,也让学生失去了一次寻找有意义题目的锻炼机会。
找题目有如谈恋爱,命题作文有如拉郎配。拉郎配未必不成功,但恋爱过程中的惆怅、焦灼和幸福就无法体验到了。一位写作指导老师也说:“最好的题目是那些已在学生脑子里酝酿了好长时间,他现在急于诉诸纸上、与他人分享的思想观点;最差的题目则是那些由导师布置给他的。”
本讲讨论法学论文选题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什么是法学论文?选题有哪些基本要求?如何确定具体的题目?
一 何为法学?
我听说过这样的故事:一个学生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题材写作毕业论文,但他写的不是国家秘密应当如何界定、申请资格应当如何认定之类的问题,而是讨论“政府信息公开为什么这么难?” 指导老师认为写得相当不错,但在答辩环节被卡住了,原因据说是:“这根本不是法学论文。”呜呼!
有好多次了,听学生谈起一个挺有创意的论文选题,随后又担心起自己的选题“不算法学论文”,到时候过不了。我一边安慰学生,现在老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很开放了,只要大体上算法学论文就行;一边自己也纳闷:“到底什么是法学论文?”
我当然知道,法学是研究法律现象的学问。但什么是法律呢?我们最常用、最熟悉的词,往往是最令人困惑的词。
(一)法律帝国的疆域
关于法律的一个正统定义是:“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这一定义大体上代表了当前学界对法律的一般认识。它包含着深刻的法学理论,也引发了许多法理的纷争。这里无意辨析法律的概念,而主要从法学论文写作的角度讨论被常识的法律概念所遮蔽的东西。
一个概念有它的核心含义。不管人们如何定义法律,在法学院的课堂上所讲授的、在法学刊物上讨论的,主要是国家机关运作所遵循的规则,特别是法院审判所适用的规则。这一块是法律体系的核心区块,是法律世界的CBD(中央商务区)。
在法律CBD的边缘,还有一些与特定社会的法律运作密切相关的制度。例如,虽然法学研究通常是以本国现行法律为主要对象,但外国的法律和以往的法律因其对现行法律的借鉴作用或者继承关系,而纳入法学研究的范围。这就是比较法学和法律史学。又如,虽然法庭是“法律帝国”的中心,诉讼是法律运作的典型场景,但调解、仲裁、信访乃至私力救济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得到了法律界的广泛关注,并且因立法调整堂而皇之地成为法律的一部分。
对法律的理解也随着法律职业的变迁、法学院培养目标的改变而改变。在我读大学的时候,犯罪学、侦查学、法医学、会计学也是法律系课表上的必选科目,因为我们的职业预期就是进公检法司,“办案子”。今天,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环境法、公司并购、法律谈判等成为一些法学院广受欢迎的课程,因为他们的职业预期是成为国际商务律师,“做案子”。
虽然法律的概念一再扩展,仍有许多可以称为法律的现象不在上述CBD之内。人类学家发现和探索“初民的法律” ,今天一些法社会学者关注了“民间法”或者“习惯法” ,一些法律学者开始研究“软法(soft law)” 。我们可以用同样的视角,关注人类社会中一些具有类似功能的社会规范。例如,一个清华学生曾经把目光投注于“水木清华”BBS这一虚拟社区,研究其中解决社区用户纠纷的“仲裁”机制如何形成和运作。 类似地,老师如何给分、“保研”如何确定、学生会如何选举、“占座”是否允许,校园里边的哪样事情不涉及规则呢?
这样看来,凡是涉及人类社会组织规则的,都可以理解为法律帝国的疆域,都可以作为法学研究的对象。
(二)法律讨论的视角
即使在国家机构运作的层面上,传统的法学研究也是集中在法院,论文讨论的问题多数是假定法院正要解决的问题,论文作者也是以法官的视角来看待和讨论问题的。甚至,只有法官适用或者宣示的东西,才被认为是法律。这一视角在很大程度上是有效的。确实,在一个法治国家里,纠纷往往要上法院解决;理论上,也只有在法院才能得到最终解决。法庭是法律辩论的典型场景,法院也是最讲“法”的地方。
但这一视角是有局限的。在法官的视角之外,还存在着看待法律的其他视角。
首先,是“立法者”的视角。法官的主要职责是解释法律,而不是批评法律。即使法律有不完善,法官所能做的是“熨平法律织物上的褶皱”(丹宁法官语);对法官来说,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但是,对于法律改革者来说,他们完全可以挣脱特定法律规范的羁束,而寻求法律制度的完善。不单人大和政府中的官员在起草和审议法律时持有这样的视角,关注法律改革的学者也持有这样的视角。在各种法律刊物中,讨论立
前言/序言
文无定式,但有章法。法学论文写作也有普适的规范和共通的方法。掌握这些规范和方法,不但是完成合格学位论文的实用攻略,也是今后从事法律事务的有用帮手;而对于一个法律学者来说,更是必不可少的学术训练。 眼下的法学院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承灌输,却很少教授法学论文的写作,更别提系统训练了。很多学生,包括一些已经读到博士的学生,还不知道怎么写论文。市面上有几本讲法学论文写作的书,但总体而言,所讲的东西比较粗疏,规范的细节不多,方法的实例更少。 我读书时也没有人专门教论文写作,十多年来一路踉踉跄跄地摸索着写;到今天,还为如何选择和界定主题、如何谋篇布局、组织论证所苦。幸运的是,我在《中国社会科学》做过一阵兼职编辑,这段经历给了我一种新的眼光去审视和鉴赏(而不仅仅是学习)他人的文章。后来去英国读书,在李义恩教授(Ian Leigh)的指导下写作硕士学位论文,受到了一次全面的训练。 一个才做十来年学问的人就谈论如何写论文,还早了一些。但看着那些茫无头绪而又焦急万状的学生,我感到还是要早一点把我的体会写出来,跟人分享。这样,也可以免去我向他们一一重复某些同样的话。 在此要强调的是,写论文必须有问题意识和创新精神,这是学术论文的生命。在此前提下,追求有头有尾、有条有理、有根有据、有声有色的论述。论文写作是一门实践的技艺。光看不练,哪怕是对着葵花宝典也不会长进功夫;没有一番百思不得、寤寐求之的磨砺,是写不出好文章的。 书中多次引用了我自己的文章。倒不是自己的文章有多好,而是更清楚它们是怎么写出来的。对论文习作来说,看一个粗陋的写作过程也许比阅读华丽的成品更有启发。其中的一些经验之谈,希望同学辨别参考;一些教训,也能够引以为戒。读者能够触类旁通、更上层楼,当然是作者的最大期望。 在写作过程中,我时时回想起多位老师谈论法学论文写作的规范和方法。除了我的几位导师,贺卫方、朱苏力两位老师,还有《中国社会科学》的孟宪范、王好立编审,给了我很多启发。在清华法学院任教并担任《清华法学》编辑期间,与同事、学生的交流也给了我不少启发。写作过程中,参考了多部讨论学术研究方法和法学论文写作的书籍,我的研究生李燕、刘信一、武琼等帮我查找了一些资料。宋华琳、陈越峰、汪庆华、侯猛几位朋友和黄敏达、王振宇两位同学阅读了初稿,给我提了很多很具体的意见,书稿从内容、观点、材料到行文都因此得以改进。在此鞠躬致谢! 本书写作期间,我因病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手术。家人、同事和朋友的关心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和感动,我也得以反省和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节奏。对我个人来说,本书也是这段经历的一个小小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