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犯罪治理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共性议题。伴随数字技术全覆盖适用,近二十年国内外城市犯罪治理发生重大变化,包括犯罪风险分析、热点探测、防控布局优化、预警预测等方面,国内外不断转型升级。然而在多年升级中,我国特大城市犯罪治理信息化发展仍存在一些局限性。一方面,犯罪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刚发展起步,“数字技术+犯罪治理”的模式未全面形成,其体系有待探索;另一方面,国内对特大城市空间、人口、社会结构及管理者法治思维等要素研究不透彻,导致犯罪治理实效未达到预期。信息化条件下特大城市的犯罪治理需要保持权力的理性,维持技术与权力的平衡,本书试图从这一方面提供一些思考。
目录
序言 / 1
一、 研究设想与主要目标 / 1
二、 研究背景与逻辑进路 / 2
三、 研究内容和主要特色 / 8
第一章特大城市犯罪治理的问题与困境 / 1
一、 城市结构脆弱与基层治理薄弱 / 1
二、 犯罪态势高位徘徊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 / 9
三、 城市治理与犯罪治理策略同质化 / 20
四、 犯罪治理信息化的困局 / 29
第二章特大城市犯罪治理信息化的思路转型 / 46
一、 信息、信息化社会治理与犯罪治理信息化 / 46
二、 信息化影响犯罪治理的域外经验与发展趋势 / 52
三、 我国信息化条件下犯罪治理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 55
四、 特大城市犯罪治理的信息化转型思路 / 62
第三章特大城市犯罪治理信息化的路径展开 / 80
一、 智慧治理:以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为例 / 81
二、 空间治理: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犯罪热点应对 / 87
三、 综合治理:传统策略与新信息技术的有机融合 / 95
四、 源头治理:从外来流动人口和社会支持体系切入 / 103
五、 国际合作治理:从海外追逃看犯罪治理的国际合作 / 108
第四章特大城市犯罪治理信息化的法律边界 / 115
一、 社会治理信息化的限度 / 116
二、 信息化治理与防止技术滥用 / 122
三、 信息化治理的顶层制度设计 / 130
四、 犯罪治理信息化的刑事立法及司法前瞻 / 137
第五章特大城市犯罪治理之信息化预测 / 153
一、 信息化条件下犯罪预测的意蕴 / 153
二、 特大城市犯罪信息化预测的难题 / 160
三、 域外信息化犯罪预测系统实践与经验 / 169
四、 特大城市信息化犯罪预测对策与实践 / 178
第六章交通犯罪及其治理 / 196
一、 交通犯罪的范围界定与立法沿革 / 197
二、 交通犯罪的类型表现及原因分析 / 209
三、 交通犯罪的信息化治理 / 224
第七章非法集资类犯罪及其治理 / 243
一、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界定与具体表现 / 243
二、 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成因 / 256
三、 非法集资类犯罪现行治理措施 / 262
四、 非法集资类犯罪治理存在的问题 / 271
五、 非法集资类犯罪治理与信息化治理对策 / 278
前言/序言
序言
站在历史的肩膀上远眺,这是一个日新月异的时代。互联网的发展、信息科技的创新,以一种神奇的力量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但随之而来,犯罪同样在改变,而治理犯罪之道当然也应该改变,其中,信息化治理就成为犯罪治理研究的重中之重,本书的研究方向正是在这个信息化日趋发达的新时代背景下作出的选择。
一、 研究设想与主要目标
犯罪治理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共性议题。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美国是最早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城市犯罪治理实践的国家。无论是20世纪90年代初,Compstat治安信息管理系统在纽约的实际运用,还是2010年后洛杉矶警察局将犯罪历史数据与现代数学复杂算法相结合,依托数学模型预测犯罪热点,数据和信息越来越成为美国城市犯罪防控决策的基础。伴随丰富的犯罪信息化治理实践,国外城市犯罪研究在近二十年有了显著成果,尤其是在城市犯罪刑事政策研究、城市防卫空间研究,以及基于空间、社会、人口等大数据城市犯罪预测等领域都取得了进步。在21世纪初期,国外犯罪信息化治理在犯罪风险分析、热点探测、防控布局优化、预警预测等方面都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在我国,201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将“以信息化为引领”明确为加强治安防控工作的指导思想。在信息化时代,“用数据说话”已成为认知世界的一种重要方法,基于犯罪数据分析、运用信息化技术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正当其时。国内学者对于城市犯罪治理的比较研究、社会治安防控的基础理论研究,以及城市犯罪的技术防控研究等都进行了非常深入的探讨。
然而,我国城市犯罪治理的信息化水平总体上还较为有限,国内研究对特大城市的城市空间、人口、社会结构,以及管理者的法治思维等因素关注不足,加上犯罪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的运用刚刚起步,在犯罪治理领域如何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犯罪信息化治理路径,形成带有普遍指导性意义的理论成果,就成为本书研究的问题。
具体而言,本书立足“互联网+犯罪治理”这一视角,系统阐述特大城市犯罪治理的现代化转型问题,探讨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人联网”融合的犯罪信息化治理策略,结合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整合传统意义上的“人防”“物防”“技防”机制,从探寻特大城市犯罪治理的多重困境出发,思索信息化条件下特大城市犯罪治理的新型路径,注重厘清犯罪治理信息化的法律边界,并在立法和司法上加以前瞻,提出针对特大城市犯罪进行信息化预测的种种思路,最后以非法集资类犯罪和交通类犯罪为例,对犯罪治理信息化进行具体分析、阐述。
二、 研究背景与逻辑进路
信息化条件下的犯罪治理就是将信息化技术科学地运用于犯罪治理的全过程,信息化条件下的犯罪治理也可被称为犯罪治理信息化。从实然角度来看,信息化条件下的犯罪治理依赖于整个社会层面的治理,但从应然角度来看,信息化条件下的犯罪治理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东汉文字学家许慎曾说过:“城,所以盛民也。”美国现代哲学家刘易斯斯芒福德亦断言:“城市是一种特殊的构造,这种构造致密而紧凑,专门用来流传人类文明的成果。”还有人打比方说,城市是躯干,人便是在躯干中奔流不息的血液。说到底,民乃城之本,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是城市的主人,也是城市的灵魂。社会、环境、个人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城市的发展繁荣也伴随着犯罪的滋生、存在和发展不断变化。如何治理城市犯罪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对该课题的研究无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我国涌现了一批人口规模巨大的城市。2014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分为五类七档。其中,认定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3年10月公布的《2022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全国共有超大城市10个,特大城市13个,其中,我国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东莞、武汉、杭州;特大城市包括西安、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苏州、合肥。这意味着我国特大及以上城市(以下统称“特大城市”)已达到一定数量。
以人口数量为基础,特大城市空间规划、经济能级、政治地位以及文化内核等因素都赋予特大城市研究成果以特殊价值,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因素是城市GDP。从国际上看,人均GDP突破2万美元,就意味着跻身发达经济体俱乐部。世界银行2018年数据显示,美国人均GDP为62794.6美元,韩国为31362.8美元,日本为39290.0美元,中国澳门为87208.5美元,中国香港为48675.6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