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稿以“数据互联时代的法律挑战与回应”为主线,主要围绕“数据”及典型衍生品的法律规制展开学术讨论。
目前,以网络数据为基础的分析技术、分析模式已经广泛运用于社会生活、工作、生产与军事等领域,并迫使人与人之间的透明性、量化优势——这是数据技术不同于其他人类发明的重要特征——然而各个国家对于数据(包括大数据、数据技术等)的法制准备严重不足,相关法律问题却层出不穷。
有鉴于此,本书稿从最基础的“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案例出发,强调“法律”治理与科技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并由此牵引出“数据资源国家所有”“数字宪法”“数据与个人信息的二元共治”等法学命题。
本书稿从“大数据的法律论争”“数据资源国家所有”以及“数据与个人信息的二元共治”三个视角着手,分别对数据法理与数据法治实践两个角度的法律挑战进行诠释和阐发,从而推动了我国公共数据资源的有效利用,理顺了数据与个人信息的立法模式差异问题。
另有一部分内容,近期正在抓紧写作,将从人的视角来探索数据权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