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区矫正的侧重点也逐渐由“监管”转向“教育矫正”,教育矫正成为决定社区矫正成功与否的关键任务,而针对罪错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教育矫正更有其独特性。
从历史与现状看,中国的少年司法与社区矫正均起步较晚,专门针对罪错少年的社区教育矫正,更是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
基于这种现状,本书聚焦于罪错少年的社区教育矫正,采用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等多学科交叉的视角,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等综合方法,以历史、价值取向、制度、模式与方法为研究主线,由纵向到横向,由理论到实务,由宏观至微观的对中外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进行了概观性的介绍、分析与评价,最终旨在为我国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提出科学实用的建议。
目录
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与目的
三、研究概念界定
四、研究现状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 罪错少年群体的现状与特征
一、罪错少年的现状
二、罪错少年的特征
第二章 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历史沿革
一、域外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中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历史发展阶段
第三章 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价值取向
一、中外的共同价值取向——罪错少年的保护取向
二、中外的价值取向差异分析
第四章 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制度
一、社区教育矫正制度的前提与基础——少年司法制度
二、中外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五章 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模式与方法
一、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主要模式
二、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主要方法
三、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模式与方法的发展趋势
第六章 对中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启示与建议
一、优化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理念
二、完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制度
三、深化与创新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模式与方法
结论
附录A
附录B
参考文献
致谢
前言/序言
社区矫正是以“非监禁”为主要特征的矫正方式。与传统的监禁矫正相比,社区矫正带有明显的保护性与康复性等特点,符合未成年人保护的国际共识,已成为国际社会矫正一般罪错少年的主流方式。随着时代的发展,社区矫正的侧重点也逐渐由监管转向教育矫正,教育矫正成为决定社区矫正成功与否的关键任务,而针对罪错少年这一特殊群体的教育矫正更有其独特性。
从历史与现状看,中国真正意义上的少年司法与社区矫正起步较晚,特别是针对罪错少年的社区教育矫正,仍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基于这种现状,本书聚焦于罪错少年的社区教育矫正,采用教育学、心理学、法学等多学科交叉的视角,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访谈法等综合方法,以历史、价值取向、制度、模式与方法为研究主线,由纵向到横向,由理论到实务,由宏观至微观,对中外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进行了概观性地介绍、分析与评价。其中,除了对我国相关理论与实践的介绍之外,还选取了域外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进行参照,并本着“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取其精华,扬长避短,批判性地吸收先进的、有益的经验,最终旨在为我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发展提出科学实用的建议。
本书的新颖之处包括:研究内容的综合性与跨学科性——采取多学科交叉视角,改变了目前相关研究法学视角“一边倒”的现状,用教育、关怀、发展的价值视角研究罪错少年的社区教育矫正:研究内容的前沿性——通过对最新文献的研究梳理,以及实地调研访谈等方法,介绍与分析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最新、最前沿的理念与方法:研究内容的实用性——尝试将国际的一些先进模式与方法,有机地融入我国本土化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实践中去,深化创新我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方式方法。总体而言,本书的主要观点与结论如下:
第一,从数据的视角观察国际范围内罪错少年问题的现状特征与发展趋势,发现近年来各国的罪错少年问题普遍呈现出稳定与好转的趋势,并且从数据的横向对比来看,我国的罪错少年问题获得了比较好的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较低。当然,这一结论必须考虑到各国统计方式不同所造成的误差。
第二,从价值取向来看,中国罪错少年的社区教育矫正具有刑罚的根本取向,本质没有超出刑罚执行活动的内核,这与其他某些国家将社区教育矫正视作单纯的教育与服务性活动具有本质的区别。我国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体现“双向保护”的社会价值,既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又保护全社会的利益,从而避免了将罪错少年的利益凌驾于整个社会利益之上;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我国罪错少年社区矫正中“重监管,轻教育矫正”的现状,使社区教育矫正在实际效果上有所欠缺。
第三,通过对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前提与基础——少年司法制度的概括与分析发现:国外建立在国家亲权理念基础上的少年司法制度,往往独立于成人刑事司法体系;而中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则并未完全与刑事司法体系分离,这也直接造就了中国罪错少年社区矫正制度及制度运行上的一些鲜明特点:在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能定位上,中国的司法所具有鲜明的执法性,而非服务型机构;在工作主体方面,中国以执法人员为主,而非社工等专业人员;在工作性质上,中国的社区教育矫正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完全由政府财政负担,而非域外一些国家市场化运行的“付费服务”。
第四,从社区教育矫正的模式及方法来看,中国的社区教育矫正发展时间较短,目前施行的许多方法来源于对域外经验的借鉴,如个案调查评估、分级与分类矫正、循证矫正与恢复性矫正等。应看到,我国本土化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在研究与实践方法上均比较欠缺,许多经验直接照搬套用国外,教育矫正方法的本土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不足,效率与效果也仍需提高。从发展趋势上看,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已不满足于“孤立”的事发后矫正,而呈现出内涵不断延伸,体系不断扩大,机制不断完善的发展趋势,最终形成以筛查、预防、分级分类矫正为一体的“大矫正观”。
第五,通过对现有研究的概观分析,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本文对我国未来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研究与实践提出展望:包括优化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理念,完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制度,以及深化与创新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模式与方法等。
总而言之,中国的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具有刑罚执行的性质,这最大程度地保证了其实施的严肃性与严格性,避免了教育矫正对象的中途脱落,以及因矫正费用等产生的消极影响,使社区教育矫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随着我国将社区矫正的侧重点逐渐由“监管”转向“教育矫正”,目前社区教育矫正中专业化水平不足、教育矫正效果欠佳等一些短板也逐渐暴露。因此,必须持续提升我国罪错少年社区教育矫正的本土化、科学化、专业化、个体化水平,在理念、制度与模式方法上持续创新,才能应对时代变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