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通过建立和完善完整意义上的确认法律关系的判决,并论证行政事实行为可以作为确认判决的对象,进而对行政诉讼确认判决这一判决类型进行重构。在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理论基础之上,认为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定位存在补充性与专属性的区隔,且因定位不同而存在适用要件的差异。
总之,本书通过对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立法和实践进行审查和检视,指出其中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立法建议,以解决实践中的困惑。
目录
目录
导论
一、问题意识的形成
二、相关研究梳理与反思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四、可能存在的创新
第一章 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概念及类型
第一节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概念
一、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相关学说
二、行政诉讼确认判决概念的重新界定
第二节新概念之下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类型
一、确认法律关系的判决
二、确认违法判决
三、确认无效判决
第二章 新概念之下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确认利益理论
一、确认利益理论概说
二、确认利益与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关联
第二节权利无漏洞保护理论
一、权利无漏洞保护理论概说
二、权利无漏洞保护理论与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关联
第三节司法最终解决原则
一、司法最终解决原则概说
二、司法最终解决原则与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关联
第四节分权制衡原则
一、分权制衡原则概说
二、分权制衡原则与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关联
第三章 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应然定位及其适用
第一节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传统定位
一、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补充性地位
二、域外确认判决补充性之定位及例外
第二节行政诉讼确认判决传统定位的纠偏
一、各种判决类型之间的关系
二、行政诉讼确认判决与其他判决类型的关系
三、行政诉讼确认判决之应然定位
第三节新定位下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适用
一、确认法律关系判决的适用
二、确认违法判决的适用
三、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
第四节新定位下的确认判决在行政协议中的运用——以科研项目计划书为例
一、《行协规定》关于行政协议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科研项目计划书的性质
三、科研项目计划书的相关争议及确认判决的适用
第四章 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现状与问题
第一节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相关规定的现状与问题
一、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相关规定之现状
二、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相关规定存在的问题
第二节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实践现状与问题
一、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的实践现状
二、行政诉讼确认判决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我国行政诉讼确认判决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建立完整意义上的确认法律关系判决
一、确认行政法律关系诉讼与判决的雏形显现
二、建立完整意义上的确认法律关系判决
第二节确认违法判决不足之调整
一、“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之分析
二、行政机关“改变行政行为”之认定
三、确认违法判决之完善
第三节确认无效判决之检视
一、无效行政行为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二、对“原告申请确认”无效之规定作限缩解释
三、行政行为无效的判断标准需更加凸显“明显性”
四、确认无效诉讼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
第四节行政诉讼确认判决相关补救和赔偿措施的完善
一、明确赔偿数额与补救措施的内容
二、策略之计——原告应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赔偿请求
三、行政机关赔偿责任的承担与否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