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2024年11月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该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本书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部参与立法工作的人员编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进行逐条解读,内容专业、准确,同时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有助于广大读者准确理解立法原意和法律规定。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学前教育的定位】
第四条【学前教育的方针和任务】
第五条【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第六条【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第七条【学前教育社会环境】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职责分工】
第九条【政府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第十条【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第十一条【鼓励创作学前教育相关产品】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
第二章 学前儿童
第十三条【学前儿童基本权利】
第十四条【实施学前教育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学前儿童入园保障】
第十六条【监护人义务】
第十七条【残疾儿童入园保障】
第十八条【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开放】
第十九条【组织学前儿童参与活动的禁止性规定】
第二十条【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
第二十一条【禁止侵犯学前儿童名誉、隐私】
第三章 幼儿园
第二十二条【学前教育资源规划】
第二十三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举办机制】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布局规划】
第二十六条【配套幼儿园】
第二十七条【农村学前教育】
第二十八条【学前特殊教育】
第二十九条【设立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三十条【设立幼儿园的程序】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变更、终止】
第三十二条【学前教育机构党的建设】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举办幼儿园的禁止性规定】
第三十五条【资本市场的禁止性规定】
……
试读
第二十一条 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幼儿园及其教职工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涉及学前儿童的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学前儿童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保护的规定。
◆条文释义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本法明确规定幼儿园及其教职工等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并规定了新闻媒体的责任,涉及学前儿童的新闻报道应当客观、审慎和适度。
一、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虽然学前儿童在民事行为能力上有所限制,但他们作为自然人,其名誉权、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里的其他合法权益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权益。名誉权、隐私权均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民事主体的独立人格所必备的民事权利,具有固有性、专属性、法定性等特征。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就其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等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刺探、侵扰、泄露和公开的权利。
学前儿童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涉及学前儿童案件过程中,会掌握关于学前儿童家庭背景、居住地址、所在幼儿园等个人信息,应当谨慎履行职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学前儿童个人信息的知晓范围,切实保护他们的名誉权、隐私权。
……
前言/序言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该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制定学前教育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总结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果的重要举措;是积极适应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同时,也是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实现教育强国战略的有力保障。制定学前教育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重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了坚实法治基础。
为配合学前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便于准确理解掌握法律规定,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和从业人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学前教育法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部组织参与立法工作的有关同志编写了本书,供大家学习参考。本书力求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准确反映立法原意,但因时间和水平有限,不妥和疏漏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