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主要围绕《刑法》分则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各罪名和各条规定展开,每一罪名下主要栏目包括【导读】【刑法条文】【实务疑难问题】【典型案例及精析】【相关规定】。
【导读】对相关罪名的概括性介绍,引出重点问题;
【实务疑难问题】汇集了作者收集、归纳、整理的众多疑难问题,并对每一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提供实务处理思路;
【典型案例及精析】在已决案件中精选数则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示该罪名在实务认定中疑点、难点、热点问题,并对法院裁判思路做精要分析;
【相关规定】罗列与该罪名最为密切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等,按条节选,不置全文。
经常书评
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而且在于生活。解释者不能大脑一片空白,目光不断往返于法条文字与汉语词典之间;而应当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
--张明楷
关于法学的学习,法科大学院自不待言,包括法学本科在内,已经从“以学说为中心,理解、记忆知识”这一工作,转化为了“以具体的事实为前提,掌握能够依靠自己来解决问题的能力”。
--前田雅英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一节妨害公务罪
导读
条文
罪名精释
1.妨害公务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什么?
2.司法解释以一个妨害公务罪罪名概括多种行为类型,妥当吗?
3.是应以行为时还是裁判时为基准判断职务行为的合法性?
4.趁警察上厕所时进行袭击的,能构成妨害公务罪吗?
5.阻碍貌似合法实则违法的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吗?
6.何为“依法执行职务”?
7.阻碍烟草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吗?
8.本罪是抽象危险犯、具体危险犯还是实害犯?
9.能否将我国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理解为“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对之实施暴力或者威胁”?
10.“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是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吗?
11.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合法性的认识错误,阻却故意吗?
12.妨害公务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间是什么关系?
13.以故意重伤、杀人方式妨害公务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能并处罚金吗?
第二节袭警罪
导读
条文
罪名精释
1.为何单独设立袭警罪?
2.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之间是什么关系?
3.误以为对方是假警察而实施暴力袭击的,构成袭警罪吗?
4.暴力袭击辅警的,能构成袭警罪吗?
5.成立袭警罪,必须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为前提吗?
6.暴力袭击坐在公安局办证窗口后的户籍警的,能构成袭警罪吗?
7.能否将袭警罪理解为“在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对之实施暴力袭击”?
8.如何认定“暴力袭击”人民警察?
9.如何处理使用威胁方法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
10.袭警罪加重犯中的“枪支”包括假枪、空枪吗?
11.认定袭警罪,能判处罚金刑吗?
第三节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导读
条文
罪名精释
1.如何处理本罪与保护公民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
2.本罪构成要件的设计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要求吗?
第四节招摇撞骗罪
导读
条文
罪名精释
1.何为招摇撞骗?
2.本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什么?
3.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是什么关系?
4.冒充已被撤销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足以使对方信以为真的,能构成本罪吗?
5.应否将招摇撞骗罪限定为骗取数额不大的财物?
6.冒充联合国官员到监狱“捞人”的,能构成招摇撞骗罪吗?
7.为何本罪的法定刑轻于诈骗罪?
8.骗取数额较大或者巨大的财物以招摇撞骗罪定罪量刑的,能判处罚金吗?
第五节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导读
条文
罪名精释
1.本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什么?
2.何为“公文”“证件”“印章”?
3.如何把握专用章与省略文书的界限?
4.我国文书印章伪造类犯罪,是否存在明显的立法疏漏?
5.是使用伪造的文书危害性大,还是伪造文书的危害性大?
6.公文、证件原本的复印件是否属于公文、证件?
7.将公文的复印件进行篡改后再进行复印的行为,是否属于伪造公文?
8.用捡到的伪造的印章盖印,是不是伪造印章?
9.如何把握伪造、变造含义的相对性?
10.本罪中的“印章”,是指印形还是印影?
11.盗盖真实的印章,是不是伪造印章?
12.买卖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是否成立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13.胜诉一方出卖民事判决书的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吗?
14.我国目前理论与实务有关伪造犯罪的认识误区有哪些?
15.本罪与非法经营罪之间是什么关系?
16.伪造、变造、买卖民用机动车号牌,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吗?
17.应否要求所伪造的公文、证件、印章与原本(原物)没有任何区别?
18.伪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印章,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吗?
19.是有形伪造、变造危害性大,还是无形伪造、变造危害性大?
20.保管国家机关印章的人,出具内容虚假并加盖国家机关印章的公文、证件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吗?
21.成立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行为人是否必须以行使为目的?
22.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后,又利用其实施其他犯罪的,如何处理?
第六节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导读
条文
罪名精释
1.本罪所保护的法益是什么?
2.盗窃、抢夺、毁灭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本罪吗?
3.盗窃、抢夺、毁灭当事人持有的判决书的,构成本罪吗?
4.毁灭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无罪吗?
5.成立盗窃、抢夺国家
前言/序言
出 版 说 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几代刑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辛勤耕耘下,我国刑法学和刑事审判实践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成就,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逐步建立健全了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体系及其知识结构、话语体系等。刑法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的稳定利器,是具有现实引导意义的规范,谦抑性是对其的基本要求,但同时,“刑法是时代的一面镜子,敏感地反映着社会的各种变化”,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波谲云诡的客观变化,刑事立法必须紧紧跟随。
每一次刑事立法,无论是条文修改还是增设新罪,对于刑事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每一位参与者而言,对每一项罪名的理解可能都有出入。如何准确理解立法本意,如何将言辞简洁的条文适用于错综复杂的实践中,如何运用刑法逻辑推理出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结果,如何确保同案同判、统一裁判尺度等问题现于每一起刑事案件中,也是每一位刑法学人面临的现实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路径就是研究《刑法》分则中的罪名和尽可能多的案例。
在笔者看来,写进《刑法》分则的每一项罪名都是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可能随时吞噬每一个人,“刑法学并不是一个智力游戏,它背后是沉甸甸的社会责任”。研究关系生杀予夺、关乎每个人命运的《刑法》分则,是让每个人在合法的范围内充分发挥社会主体作用的保障,更是真正实现《宪法》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抓手。创制法律条文是为了适用于个案,抽象、概括、原则的法律条文具象后形成了案例。案例本身是具有重要法治价值的,是法律生命的住所,也是法治的生成方式,法律规则及法治经验多潜藏于已经处理的各类案例之中。对法学学科发展和法治社会建设而言,案例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研究离不开阅读,笔者在教学研究工作中发现,市面上的刑法书大多是有关客观归责、不作为、因果关系、故意、过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共犯、罪数之类理论性极强的小众图书,无论是实务人员编写的实操性很强但理论深度有所欠缺的汇编图书,抑或是有关罗列类罪概念、特征、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此罪与彼罪的区别等的教科书式图书,却少见对《刑法》分则的理论和实务都深入研究,将罪名阐释与案例充分恰当结合的图书。鉴于此,笔者在长期研究和积累的基础上,在法律出版社的策划和支持下,为广大司法实务工作者、研究人员和法科生献出这样一套《刑法》分则“宝典”——《刑法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以丰富的案例贯穿于对抽象法律条文的解释之中,旨在打通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的脉络,展现刑事司法逻辑的推演过程。
本丛书内容追求简洁、明快、实用,对每一项罪名的犯罪构成和实务疑难问题作精准阐释和解读,对收录的大量案例作精简呈现,不罗列理论学说和司法解释条文。对于分册安排,由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与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理论研究和实务适用较少,本丛书未特别设置相应分册;渎职罪内容不多,故将其与贪污贿赂罪合并为职务犯罪分册。各分册中详细解读了相关的每一项罪名,均按照“导读”“条文”“罪名精释(穿插案例)”三个部分编排。
本丛书分册包括:
《职务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财产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经济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人身犯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罪名精释与案例百选》。
见出以知入,观往以知来。在刑法研究之路上,笔者真心希望能为解释《刑法》分则尽一位刑法学人应尽的责任,为我国犯罪治理体系优化,治理能力提高贡献微薄之力。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