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结合网络空间的特殊性,网络空间国际法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传统上,国际法在公法领域区分为国际经济法等部门法和一般国际法,而网络空间国际法至少包括网络武装冲突、数字隐私、数字贸易等,研究网络空间的国际法问题,就需要结合国际经济法和一般国际法知识。第二,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区分在研究和实务层面都得到认可,而在对网络空间进行规范时,这种区分就显得非常困难。因为,网络空间的跨国性导致网络空间国际法和网络空间国内法之间的区分不那么明显。第三,构成网络空间的ICT具有民用和军用的双重性质,往往区分民用和军用目的的国际人道法等国际法在适用于网络空间时具有特殊性,因此,要在网络空间适用和解释这些规则时需要特别注意。第四,网络行动一般是看不到的,其实施者的身份确认也非常困难。为了逃避国家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承担责任,此类恶意的网络行动发展迅速。第五,除了国家,网络空间国际法还要关注非国家行为体的网络行动,因为电脑行动和ICT的运营主体都以私人为主。第六,网络空间国际法具有快速发展的特性。这种快速发展起因于以ICT为基础的网络空间的特性,而社会对这种发展的理解和适应显然具有滞后性。
网络空间国际法的研究是一项需要长期坚守的事业,要求研究者投入巨大的时间与心力。本书仅是对这一前沿领域的初步探索,旨在搭建基础性认知的桥梁。
目录
第一部分 网络安全与人工智能
第一章 网络安全的定义和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
第一节 网络安全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第二节 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国际法原则
第三节 网络空间的武力攻击
第四节 网络空间的隐私保护
第五节 网络安全国际规则的制定方向
第六节 小结
第二章 网络犯罪的国际法规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网络犯罪的定义
第三节 现有国际法对网络犯罪活动规制的可适用性
第四节 《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第五节 我国对网络犯罪国际立法的应对
第三章 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的国际法规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网络恐怖主义的定义和形式
第三节 现有国际法对网络恐怖主义活动规制的可适用性
第四节 《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公约》制定的必要性
第五节 我国对网络恐怖主义国际立法的应对
第四章 网络间谍活动的国际法规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国际法对间谍和网络间谍的界定
第三节 和平时期对网络间谍的规制
第四节 武装冲突中对网络间谍的规制
第五节 小结
第五章 自主武器的国际法规制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CCW框架内对LAWS的讨论与评析
第三节 GDPR自动化的个人决策规定及其对LAWS的启示
第四节 自主武器国际法规制的核心问题
第五节 小结
第六章 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的现状与建议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人工智能的概念
第三节 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的现状
第四节 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现有规则体系存在的问题
第五节 加强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的应对之策
第六节 小结
第二部分 数字贸易与个人信息保护
第七章 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主要议题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数字贸易的定义
第三节 数据跨境流动和本地化
第四节 个人信息保护
第五节 非应邀信息和源代码保护
第六节 网络安全国际合作
第七节 小结
第八章 东亚数字贸易规则的构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中日韩缔结FTA中数字贸易规则分析
第三节 中日韩FTA数字贸易规则的构建与建议
第四节 小结
第九章 限制数据跨境流动的例外条款适用问题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三种例外叠加适用可能性
第三节 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条款对数据跨境流动的适用
第四节 数据跨境流动限制条款的重塑
第五节 我国对数据跨境流动的限制及其完善建议
第十章 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的发展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各国缔结的FTA和国内法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定
第三节 我国缔结的FTA和国内法对数据跨境流动的规定及建议
第四节 小结
第十一章 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构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我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构建方案
第四节 小结
第十二章 我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与国际规则的衔接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全球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趋势、特点和主要问题
第三节 我国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现状与问题
第四节 与高标准国际规则的衔接
第十三章 我国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与完善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自贸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创新的可行性
第三节 自贸区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定情况和主要内容的厘清
第四节 我国自贸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存在的问题
第五节 完善我国自贸区数据跨境流动先行先试的建议
第六节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