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法医事件簿:非正常死亡记录》深入探讨死因调查制度中的诸多问题。本书先指出警方在死因调查中存在忽视要素的情况,强调临床医生的判断是查明死因的出发点。接着聚焦猝死,详细剖析心源性猝死的多种情形,如暴力行为、压力、心律失常等与猝死的关系,也介绍了溺死、过敏性休克等其他意外死亡原因。在医疗事故方面,分析了医疗事故判决中的“因果关系”,结合都立广尾医院事件等探讨调查制度。最后关注冤假错案,阐述医疗版冤案的产生机制,指出日本死因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倡导追求死因调查的理想形态,以避免冤案发生,为完善死因调查制度提供了专业且全面的思考。
目录
I
为什么会判断错误?——死因调查制度中的陷阱
第一章 被警方忽视的要素
第二章 临床医生的判断(检查)是查明死因的出发点
II
猝死是如何发生的?会带来怎样的结果?
第三章 心源性猝死
第一节 暴力行为与心源性猝死
——科学的“因果关系”与法律的“因果关系”
第二节 压力会致人死亡吗?
第三节 心律失常导致猝死
第四节 身体拘押导致猝死
第五节 过劳死
第六节 压力感受性反射与迷走神经反射、神经介导性晕厥
第四章 其他意外死亡
第一节 溺死
第二节 过敏性休克
第三节 肺栓塞
第四节 脂肪栓塞综合征
第五节 电解质紊乱
III
医疗事故与刑事判决
第五章 医疗事故判决中的“因果关系”
第六章 关于医疗事故调查制度的思考
第一节 都立广尾医院事件引发的“非正常死亡争论”
第二节 回顾司法解剖事例
IV
如何防止冤假错案?
第七章 医疗版冤案是如何产生的?
第八章 日本死因调查制度的问题
第九章 追求死因调查的理想形态
第十章 冤案是这样产生的
前言/序言
2020年6月,美国发生了 一起白人警察在拘捕一名男 性黑人时致其死亡的事件, 由于事件的整个过程通过网 络视频传播到了全世界,引 发了全世界范围内一系列反 对种族主义和歧视行为的示 威活动。似乎所有人都认为 那名男性黑人的死因是颈部 受到挤压引起窒息,但我认 为不能过早地下结论。美国 警察经常用类似柔道中的绞 颈的方法来控制嫌疑人,呈 V字形的手臂不会挤压气管 ,但能够挤压嫌疑人的左右 颈部动脉,从而暂时切断脑 部供血,待嫌疑人失去反抗 能力时就放松挤压,这样可 以避免窒息。这被认为是一 种比较安全的拘捕方法。但 如果对处于药物等因素影响 下情绪十分激动的人使用这 种方法,可能会导致其猝死 。也就是说,绞颈导致猝死 的死因不一定是窒息。此外 ,除了身体受到拘押之外, 暴力、事故、过度劳累、医 疗等“行为”都可能给人造成 “心理压力”,成为导致急性 心肌梗死等猝死的诱因。 但因为颈部受到挤压导 致窒息死亡的尸体表现出来 的状态与所有猝死的尸体表 现出来的状态十分相似,就 连专家也很难区分,所以在 法医鉴定和刑事判决中经常 会将窒息死亡与猝死混为一 谈。为了以科学的证据做出 正确的法律判断,就必须了 解各种疾病和身体状态在怎 样的压力影响下,会怎样猝 死,以及会产生什么法律问 题。帮助大家了解上述内容 ,就是本书的第一目标。 法医学的职责在于通过 解剖和检查查明“非正常死 亡”的原因,为法律判断提 供依据。“非正常死亡”指的 是除了有医生提供死亡诊断 书的“自然死亡”之外的全部 死亡。因为非正常死亡可能 产生法律相关的问题,所以 必须通过第三方调查死因。 死因必须以科学(医学)的 证据和客观的事实为基础进 行判断。 法医经常需要在不了解 死亡状况和背景等因素的状 态下判断死因,有时候还需 要对因为暴力或事故被害后 经过急救医疗死亡,以及因 为业务上的过失出现医疗事 故导致死亡的尸体进行解剖 。我本人就曾经亲身经历过 许多与医疗行为相关的法医 解剖,在东京大学法医学系 承受过许多医疗相关人员的 严厉批判。因此,我阅读了 许多与医疗、既往病史、药 物毒副作用等相关的文献, 尽可能地寻找能派上用场的 检查方法和能够提供意见的 专家,还将专家邀请到解剖 室来,召开由诸多专家共同 参与的讨论会,一同制作检 验报告。后来,我受法院委 托,审阅再审案件的判决记 录和鉴定书,发现很多法医 检验报告中不但没有考虑医 疗、既往病史和药物毒副作 用等因素,就连解剖相关的 内容也没有充分地经过法医 观察、讨论和听取专家意见 。法医为了能够为警察、检 察院以及法院提供准确的证 据,必须对尸检结果进行充 分的讨论,查阅文献,参考 第三方专家的意见,在有必 要的情况下甚至需要进行额 外检查和实验。关于这一点 ,我将通过自身的经验和法 院判决的案例来加以解说, 这是本书的第二目标。 我在爱媛大学医学部就 读时,被基础医学系的老师 邀请加入实验和论文抄读会 。临近毕业时,因为他们说 我“不擅长和患者交流,不 适合做医生”,于是在1979 年将我介绍到法医学系攻读 研究生课程。我一边接受木 村博司助教授(后来成为久 留米大学教授)的指导,一 边独自完成论文,为了成为 一名合格的研究者而每天坚 持看论文、思考、做实验, 就这样度过了六年。 因为我利用病理生理学 与生物化学的研究方法对缺 血性心脏病和压力导致猝死 进行的实验研究成果得到了 认可,所以我在45岁时成为 东京大学法医学系的教授。 1999年2月,以“都立广尾医 院事件”(后述)为开端, 刑事司法与法医学开始介入 医疗事故事件,导致我刚上 任不久便不得不面对医疗界 的猛烈批判。因为当时法医 不被允许向被害人家属说明 检查结果,我也不得不面对 辩护律师和被害人家属的批 判。此外,因为法医的解剖 案例中有四分之一以上都经 过急救医疗,所以必须通过 医疗相关人员了解死者的既 往病史和诊疗过程才能明确 死因。但医疗相关人员得不 到任何与解剖结果相关的反 馈,这也导致我不得不承受 医疗人员的批判。面对如此 之多的批判,我也尝试过一 些方法,并成功地满足了相 关人员的要求。我60岁时从 东京大学退职,转到东京医 科大学任职,因为经常接到 重新鉴定冤罪案件的委托, 我也逐渐了解了刑事司法领 域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书的第四个目标,就 是从实验研究者的角度出发 ,尤其是根据我从事医疗相 关死亡的解剖和鉴定工作的 经验,揭示法医鉴定与刑事 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 采取的应对方法和尝试进行 介绍。此外,我也希望能够 和诸位读者一起思考,怎样 才能帮助法医和刑事司法的 负责人做出正确的判断,防 止冤假错案发生,为社会做 出贡献。 本书的结构如下。 Ⅰ 为什么会判断错误?— —死因调查制度中的陷阱 Ⅱ 猝死是如何发生的? 会带来怎样的结果? Ⅲ 医疗事故与刑事判决 Ⅳ 如何防止冤假错案? 如果各位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