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美国合同法的根基》是戈德雷教授耗费10年之功的合同法力作。
戈德雷教授指出:“19世纪的伟大事业之一就是使合同法系统化。自20世纪中叶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这些体系已经停滞不前。然而,旧的理论表述仍在继续。本已错综复杂的学说又被添枝加叶。模糊的学说取代了僵化的学说。19世纪合同理论的根本问题被回避了。契约被认为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但这无法解释为什么当事人经常受到他们并非有意识同意的条款的约束,也无法解释为何有时会不受其本已同意的苛刻条款之约束。当代的研究方法要么完全忽视公平的理念,要么通过自由选择的考虑来解释公平。”
本书系统地重新审视了合同法的主要理论,即合同意志论。戈德雷教授致力于提出一种新的理论根基,目的是兼容对公平与意思自治以及合同服务于社会和当事人目的的关注。本书展示了这一替代方法的优势,即其能更好地解释合同的可执行性、对显失公平条款的救济、错误、欺诈、胁迫和情势变更的影响,以及合意、解释、善意和违约救济等问题。
精彩书评
本书系戈德雷教授的新著。本书针对两次《合同法重述》以及诸多案件判决的讨论,论证细腻,材料充沛;针对美国现代合同法的发展脉络与理论探索,提供了丰富的知识与全新的观点,值得认真阅读,深入研究。
——王轶,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本书聚焦美国合同法的演进与发展,通过对比历代美国法学家的观点与法院的判决,展现美国合同法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回应。其理论与实践的交织分析,彰显出独特的学术价值。
——高圣平,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讲席教授
James Gordley教授是当代美国少有的对外国法(包括欧陆法中国法在内)及比较法抱有持久热情并能从哲学角度进行深入分析的法学大家,他的新著Foundations of American Contract Law集毕生学识发掘美国合同法的根基,从体系溯源到救济机制,层层深入,以哲学思辨对传统观点进行批判与重构,为理解美国合同法的历史演进与当代发展提供清晰脉络,是体系化研究的典范。该书中译本的出版对我国合同法研究有重要借鉴意义。
——韩世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书对美国合同法的讨论,内容详实,论证精密,观点深刻。理论深度与实务意义兼备,结合欧陆民法对美国合同法展开了溯源、比较和评析,是一部值得细读的优秀著作。
——朱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论
第一章 对体系的找寻
一、各种体系都破裂了
二、19世纪之前的合同理论
第二部分 可执行力
第二章 对现有规则的批判
一、概览
二、从令状之法到合同之法
第三章 施惠(do favors)的承诺
一、在非商业背景下的施惠
二、在商业背景下的施惠
第四章 赠与金钱或财产的承诺
一、为何此种承诺应当具有约束力?
二、当此种承诺可被执行
第五章 公平交易
一、为什么交易的承诺是可执行的?
二、Unconscionability
三、一方当事人(One-party)的许诺
四、开放或不确定的条款
五、未曾预见的艰困(Unanticipated hardship)
第六章 自愿交易
一、“主观说”与“客观说”
二、错误与合同目的落空
三、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与欺诈
四、胁迫
五、合同之履行为通情达理者皆所不欲
六、冒犯性的附加条款(Offensive auxiliary terms)
第七章 缔约之许诺(Commitment)
一、前合同之磋商
二、许诺“会秉承诚信来磋商”
第八章 由第三方加以执行
一、问题
二、慷慨地授予的利益
三、为交易其他利益而授予的利益
第三部分 合同的内容
第九章 诸种义务
一、“主观说”与“客观说”
二、实际意图
三、假定意图(Hypothetical intent)
四、诚信履行之义务
第十章 诸种条件
一、条件不成就(non-fulfillment)的传统进路
二、条件的不成就以及条件的目的
三、“满意型”条件
第十一章 表示同意之中的冲突
一、表示与意图之间的冲突
二、意图表达之间的冲突
第四部分 诸种救济
第十二章 对遭受损失与丧失收益的补偿
一、 传统的计量方式
二、“期待利益”
三、一项全新的进路
四、难以确立损害之时的替代方案
第十三章 对已转移收益之价值的补偿
一、过去的对价:在承诺作出之前移转的收益
二、返还型救济:当承诺被违背时移转的收益
第十四章 对已收到收益之价值的追缴(Disgorgement)
一、关于追缴问题
二、追缴以及针对不当得利的规则
三、议价的收益和针对不当得利的规则
索引
译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