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公文写作一点通:进阶版》是一本系统阐述公文写作理论与实践的权威读物,旨在帮助读者全面提升公文写作能力。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编,内容详实,结构清晰,附录部分还收录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重要规范性文件,为公文写作提供了权威依据。
上编“公文写作基础知识”是全书的理论基石,涵盖公文的基本概念、构成要件、特点、作用、分类以及格式要素等内容。从公文的定义到党政公文的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从文种的适用范围到行文规则,再到公文格式的特定要求,《公文写作一点通:进阶版》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公文写作的基础理论。书中特别强调了党政公文的法定效力和工具性特征,指出其在传达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导和布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中编“公文写作基本技法”则聚焦于公文写作的实际操作,从标题拟制、主送机关标注、成文日期确定到语言表达的规范性,逐一解析公文写作中的关键环节。书中不仅提供了大量实用技巧,还针对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例如如何正确使用“要”字句、“拟同意”等表述,如何规范排列公文标题,以及如何正确标注附件和页码等。这些内容既注重理论指导,又贴近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下编“公文文种撰写技巧”则进一步细化到各类公文的具体写作方法,针对不同文种的特点和使用场景,提供了详尽的写作指导。无论是通知、通报,还是请示、报告,《公文写作一点通:进阶版》都给予了细致入微的分析,帮助读者掌握各类公文的撰写要领。
附录部分收录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为读者提供了公文写作的权威标准和规范依据。
全书内容丰富,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指导价值,既适合公文写作初学者系统学习,也适合已有一定基础的读者进一步提升。通过学习《公文写作一点通:进阶版》,读者不仅能掌握公文写作的基本原理和技巧,还能在实际工作中更加规范、高效地完成各类公文的撰写任务。
精彩书摘
上编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一、怎样正确把握公文和党政公文的基本含义
公文是公文学科的最基础概念,是文书中最重要的一类,指文书中的公务文书。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这一规定,使我们首先明确了党政公文形成的本质,即形成于“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过程之中,这就是说,党政公文源于党和国家的管理活动,服务于党和国家的管理活动,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活动中产生并发展、完善,又在党和国家的各项公务活动中产生效力和作用。
其次,又告诉我们,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属性,党政公文又具有两大特点,包括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一是特定效力;二是规范体式。党政公文的“特定效力”,表现为作者的特定性和内容的特定性。党政公文的作者是法定作者,即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这些作者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其所制发的公文,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制发,也是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利益,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不仅具有领导和指挥的权力,其中某些内容还规范着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党政公文具有极强的法定效力。党政公文的“规范体式”,是指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以及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制发的公文,从文种的确立和使用、格式与标准、行文的方式和方向、处理程序以及语言文字等都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具有完整的规范标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现在,党和国家主管部门先后多次发布有关公文处理方面的规范标准,使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不断趋于科学和完善。具体到每一篇党政公文而言,它应当载有哪些内容,都有特定的范围限制,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同时,对于这些特定内容,又应如何恰当、合理地加以表述,通过怎样的结构形式反映出来,也都有特定的制作规范和严格划一的要求。在这方面,党政公文既不同于普通的文字材料,也不同于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图片材料、声像材料和电讯材料等其他材料,表现出很强的程式化特性。
最后,进一步明确了党政公文的基本功能,即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在行使上述诸种职能时,党政公文体现出明显的工具性特征,亦即工具性是党政公文的本质属性。
公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既包括《条例》中所规定的15种公文,又泛指党政机关常用事务性文书,或称“准公文”,种类繁多,素无定睛。狭义的公文,则专指《条例》中规定的15个正式文种。
【进阶内容】在公文写作中,当遇到比较长的事物名称诸如某些提法表述、机构名称和文件名称等时,通常要在其后使用括号标注简称,以使行文趋于简练。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简称的表述究竟应当如何规范使用标点符号,诸如究竟加不加引号?加不加书名号?对此,应当区分清楚三点:(1)没有特殊情况,简称一律直写,不加引号,例如中国人民银行XX省分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如果简称系采用数概(即数词加名词或者名词性词组)的形式构成,则需要加引号,例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3)如果是对文件名称的简化,则需要加书名号,例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等等。
二、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的构成要件
一般说来,党政公文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特定的使用范围。《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四十条又规定:“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执行。”由此可见,党政公文一般仅限于各级党政机关使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考、比照使用。
二是特定的形成过程。党政公文是在党政机关处理和推动党和国家公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它要体现党政机关的意志,是其处理公务不可须臾离开的书面文字工具。公务活动是党政公文赖以形成和生存的客观基础和源泉,这就是说,没有公务活动,就不会产生党政公文;党政公文产生以后,又反过来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是特定的拟制规范。各级党政机关所制发的公文,从文种的确立和使用、格式与标准、行文的方式和方向、处理程序以及语言文字等都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具有完整的规范标准。
只有具备上述几个方面
目录
上编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一、怎样正确把握公文和党政公文的基本含义 (3)
二、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的构成要件 (4)
三、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的特点 (5)
四、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的作用 (7)
五、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的分类 (9)
六、怎样正确把握红头文件和白头文件的含义 (10)
七、怎样正确把握单体公文和复体公文的区别 (10)
八、怎样正确把握周知性公文和限知性公文的区别 (11)
九、怎样正确把握拟稿和代拟稿的含义 (11)
十、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稿本的含义 (12)
十一、怎样正确进行核稿 (13)
十二、怎样正确区分党政公文的时效性、强制性和程式性 (14)
十三、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各个构成要素的含义 (15)
十四、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文种的适用范围 (16)
十五、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的格式要素 (18)
十六、怎样正确理解和把握党政公文的特定格式 (25)
十七、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的行文规则 (27)
十八、怎样正确把握相近易混文种之间的区别 (28)
十九、怎样正确把握易混用概念之间的区别 (38)
二十、怎样编制党政公文的发文机关标志 (46)
二十一、怎样编制发文字号 (47)
二十二、怎样拟写公文标题的事由 (48)
二十三、怎样拟制公文标题 (48)
二十四、怎样拟制转文性通知的标题 (48)
二十五、怎样处置批转、转发或印发性通知标题中的介词“关于” (49)
二十六、怎样恰当排列公文的标题 (50)
二十七、怎样正确标注公文的主送机关 (51)
二十八、怎样确定公文的成文日期 (52)
二十九、怎样正确用印 (52)
三十、怎样标示公文的附件及其页码 (53)
三十一、怎样正确排列公文的抄送机关名称 (53)
三十二、怎样确定公文的印发日期 (54)
三十三、怎样标识公文页码 (54)
三十四、怎样区分以机关名义发文和以机关办公部]名义发文 (54)
三十五、怎样正确使用“要”字句 (55)
三十六、怎样恰当使用“拟同意”一语 (55)
三十七、怎样正确使用“进行”一词 (56)
三十八、怎样正确运用“亲自”一词 (56)
三十九、怎样讲究材料组织的系统性 (57)
四十、怎样规范表述会议的出席人、列席人、参加人 (57)
四十一、怎样正确使用“该”字句 (58)
四十二、怎样正确使用“将”字结构 (58)
四十三、怎样正确使用“的”字结构 (58)
四十四、怎样正确使用联合词组 (59)
四十五、怎样正确运用结构层次序数 (59)
四十六、怎样规范公文导语部分的写作 (60)
四十七、怎样正确表达数目字中的倍数、比例关系,“零”与“点”,“二”与“两”,“以上”和“以下” (61)
四十八、怎样正确运用机关或单位名称的“全称”与“简称” (62)
四十九、怎样正确运用一些政策性很强的提法表述 (63)
五十、公文中涉及伤疾人士、文艺界人士以及法律术语应当如何规范表述 (63)
中编 公文写作基本技法
下编 公文文种撰写技巧
附录1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507)
附录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514)
试读
上编 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一、怎样正确把握公文和党政公文的基本含义
公文是公文学科的最基础概念,是文书中最重要的一类,指文书中的公务文书。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于2012年4月16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这一规定,使我们首先明确了党政公文形成的本质,即形成于“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过程之中,这就是说,党政公文源于党和国家的管理活动,服务于党和国家的管理活动,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在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活动中产生并发展、完善,又在党和国家的各项公务活动中产生效力和作用。
其次,又告诉我们,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属性,党政公文又具有两大特点,包括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一是特定效力;二是规范体式。党政公文的“特定效力”,表现为作者的特定性和内容的特定性。党政公文的作者是法定作者,即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力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这些作者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其所制发的公文,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制发,也是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利益,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不仅具有领导和指挥的权力,其中某些内容还规范着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公众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党政公文具有极强的法定效力。党政公文的“规范体式”,是指党的各级领导机关以及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制发的公文,从文种的确立和使用、格式与标准、行文的方式和方向、处理程序以及语言文字等都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具有完整的规范标准。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现在,党和国家主管部门先后多次发布有关公文处理方面的规范标准,使党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不断趋于科学和完善。具体到每一篇党政公文而言,它应当载有哪些内容,都有特定的范围限制,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同时,对于这些特定内容,又应如何恰当、合理地加以表述,通过怎样的结构形式反映出来,也都有特定的制作规范和严格划一的要求。在这方面,党政公文既不同于普通的文字材料,也不同于公务活动中使用的图片材料、声像材料和电讯材料等其他材料,表现出很强的程式化特性。
最后,进一步明确了党政公文的基本功能,即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在行使上述诸种职能时,党政公文体现出明显的工具性特征,亦即工具性是党政公文的本质属性。
公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文,既包括《条例》中所规定的15种公文,又泛指党政机关常用事务性文书,或称“准公文”,种类繁多,素无定睛。狭义的公文,则专指《条例》中规定的15个正式文种。
【进阶内容】在公文写作中,当遇到比较长的事物名称诸如某些提法表述、机构名称和文件名称等时,通常要在其后使用括号标注简称,以使行文趋于简练。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简称的表述究竟应当如何规范使用标点符号,诸如究竟加不加引号?加不加书名号?对此,应当区分清楚三点:(1)没有特殊情况,简称一律直写,不加引号,例如中国人民银行XX省分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如果简称系采用数概(即数词加名词或者名词性词组)的形式构成,则需要加引号,例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3)如果是对文件名称的简化,则需要加书名号,例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等等。
二、怎样正确把握党政公文的构成要件
一般说来,党政公文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特定的使用范围。《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四十条又规定:“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照执行。”由此可见,党政公文一般仅限于各级党政机关使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参考、比照使用。
二是特定的形成过程。党政公文是在党政机关处理和推动党和国家公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它要体现党政机关的意志,是其处理公务不可须臾离开的书面文字工具。公务活动是党政公文赖以形成和生存的客观基础和源泉,这就是说,没有公务活动,就不会产生党政公文;党政公文产生以后,又反过来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
三是特定的拟制规范。各级党政机关所制发的公文,从文种的确立和使用、格式与标准、行文的方式和方向、处理程序以及语言文字等都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具有完整的规范标准。
只有具备上述几个方面




















